问题 | 股权转让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如何执行 当股权转让强制执行正式立案之后,法院可以通过有关机构、单位、个人,对被执行人拥有的可供执行的股权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具体包括如下内容:股权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出资额度等等,该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股权为被执行人所有。 二、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作为一项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 三、制作并送达股权冻结裁定书 由法院正式批准冻结的股权或投资权益,要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公司不得对被冻结的股权办理转移手续,也不得继续向被执行人支付红利或股息。同时,为了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转让活动进行限制,可将相关法律文书送交至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然后再送交给被执行股权的公司及被执行人。此外,由于我国有部分的股权转让是需要经由相关部门审批的,所以法院也应向审批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防止股权被强制执行后审批机关下达批复同意被强制执行的股权进行转让的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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