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分户后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
释义 | 合并户口的条件是: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且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申请人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村(居)委会开具的合并户口理由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拓展延伸 分户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本? 分户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本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分户后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本。因为户口本是记录个人户籍信息的重要证件,分户后相当于家庭户口发生了变动。为了保证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户口本。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分户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建议在分户后尽快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个人户籍信息的更新和合法性。 结语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合并户口是可行的。当事人双方需要准备好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详细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随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关于分户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分户后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本,以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尽快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确保个人户籍信息的更新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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