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校车要具备的条件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