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动物侵权赔偿情况: 1、一般为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饲养人可以减免责任。 2、动物园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为过错推定,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应当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