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庭前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都应当受理;都必须进行审查; 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不包括法院审前阅卷等内容,是指在法庭决定开庭审判之后,开庭之前由审判人员召集的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共同参加的解决案件有关程序性问题,旨在为参加法庭审理做好准备,保证法庭审理顺利进行。并不是每个案件都经历庭前会议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款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