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哪天开始实施的 |
释义 |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批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由于电动自行车问题宽大,影响很大,所有各方的利益都很复杂,仍有许多尚未认可的管理领域。例如,如何保护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中,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何抑制非法修改,安装混乱;如何标准化电动自行车管理,以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行为,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如何从机构水平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需要改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系统。 电动自行车发展史: 对于中国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史,业内普遍认同为三个发展阶段:电动自行车的初级阶段、初现生产规模化阶段、超速发展阶段。 电动自行车的初级阶段也被称作是电动自行车的早期实验性生产阶段,从时间上讲,也就是1995年到1999年。这个阶段主要是对电动自行车的四大件,电机、电池、充电器和控制器的关键技术摸索研究。在研发生产方面主要是以生产企业自发的汇集信息、跟踪技术、组织市场观察、小批量的市场试用投放,也使得电动自行车开始进入了消费者的视野,并被他们逐步的认可到接受。从技术层面上来讲,早期的电动自行车,新电池充电一次只能行驶大约30公里,电池寿命短,爬坡能力差,容易磨损,而且电机也都是有刷无齿电机。但这个时期的积累,才为如今的这个产业化的规模在人才、技术和产品研发等方面做好了奠基。 第二个阶段之所以被称为初现生产规模化阶段,是由于这个时间段内出现了几个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的机遇,使得在初级阶段里举步维艰的电动自行车一下子迎来了春天,更是的行业的发展进入了规模化,而这几个机遇当中最有价值的则为各个城市的“禁摩令”和2003年度的“非典”。 第三个个阶段是从2005年起,这个阶段是中国电动自行车的超速发展阶段,被行业戏称为“喷井阶段”。在这个时间段内,随着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大大刺激了技术的进步和新技术扩散,全行业的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蓄电池寿命和容量提高了35%,电机从单一的有刷有齿电机发展成为无刷高效电机为主流,寿命提高了5倍,效率提高了近30%,爬坡和载重能力提高约3.5倍。在性能提高的同时,制造成本也大幅度下降,价格功率下降到原来21%;在控制器系统和充电系统,技术水平也大幅提高。 法律依据: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维修者、配件销售者和品牌售后服务提供者等单位和人员不得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或者为其提供服务: (一)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二)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三)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四)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五)加装伞架、车篷; (六)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七)其他改变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结构、尺寸和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安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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