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擅自转包无效。因为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擅自转包的行为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是无效的。风险提示: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首先,转包行为无效。我国《民法典》、《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禁止转包行为,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其次,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再次,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最后,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