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的判断 |
释义 |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的判断应从以下几点衡量: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 3.医院的等级所处的地域间发展的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参差不齐。 一、二次手术各医院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一)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具有过错。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为标准。采用客观标准,即以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够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来衡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医务人员的这种注意义务的具体的客观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法律的普遍性规定,它是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规则。⑵.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⑶.医疗行业和医疗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⑷.医疗行业和医疗机构制定的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⑸.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除此外,还应根据以下标准综合判断:⑴.医疗水准;⑵.专科水平;⑶.地域差异;⑷.诊疗时的医疗水平;⑸.医疗紧急性;⑹.患者家属行为。(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推定具有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推定其具有过错: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⑵.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⑶.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二、医院抢救患者没救回来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医疗技术上的过错,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规定了三种特别的免责事由: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即使没有救活,也不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由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行为执行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最终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病退必须满50岁吗 病退所需条件: 1.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 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 3.工作累计满10年 4.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 5.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材料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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