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可能存在如下问题: 一、确认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以及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找到相关证据证明。 二、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是否已解决。 三、如果有孩子,且双方可能都要抚养权,应当着手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收集。 四、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应当着手对财产进行必要的保全措施。 五、配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