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暂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郑州暂住证办理如下: 一、房主本人办理: 1、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需复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有房屋地址、面积、和购买人姓名那页。 二、夫妻、子女关系办理: 1、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需复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有房屋地址、面积、和购买人姓名那页; 3、夫妻的需提供结婚证、子女的需提供户口簿或能证明其关系的证明。 三、租赁关系办理: 1、房主带领租赁人一同办理; 2、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需复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上有房屋地址、面积、和购买人姓名那页; 4、办证人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协议一份; 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由房管局办理); 6、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申报暂住登记,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 2、个体工商户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雇主申报办理; 3、租赁房屋居住的暂住人员,由房屋出租人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申报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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