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二审如果开庭是要组成合议庭的,如果未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还是应该以传票的形式而不可以采用电话通知的形式来通知开庭,所以未经同意的法院的电话通知开庭,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传票属于法律文书,送达各类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所以如果二审法院仅仅电话通知开庭,当事可以要求法院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