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税包括什么物业税有什么功能? |
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税就是一种针对房屋地产,要求承租人每年都要缴纳的一种税收。物业税具有完善财税,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降低购房压力的功能。 一、房产税申报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房产税申报时间规定,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是指房买卖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双方就具体房地产进行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的基本要素,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名称、商品房的基本状况、房屋总价、付款方式等,则应是一种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房屋买卖中无效合同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房地产分离出售,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转让,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明显不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有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条件,依法签订的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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