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条不是本人亲自签字的,欠条无效。但如果本人自愿追认、认可的,则欠条有效。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也就是说,如果欠条是债权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欠条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