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收到赔偿款如何开票?
释义
    法律分析:
    收取违约金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
    1,一般地,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入销售收入;
    2,提供服务性业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并计入营业收入;
    3,因资金往来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按金融保险业计征营业税.
    这里要注意,如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或者未提供增值税、营业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则不需要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9: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