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拘留不能带手机。虽然对于此问题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会对被拘留人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由于手机属于非生活必需品,因此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不能带进拘留所。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