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是有一个个人专属账户的,而且这个账户也不存在时限要求,不会清零,不会完全划入统筹账户。 所以,无论在换了工作之后没有继续缴纳公积金,对于公积金账户影响不大,等待重新入职缴存即可。转移住房公积金,是把在上个城市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过来,在新城市贷款买房,就可以用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