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如何和平离婚? |
释义 | 夫妻和平离婚的主旨:夫妻和平离婚需要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经过冷静期后申请发给离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财产分割原则上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如有约定按约定分割。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法律分析 一、夫妻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和平离婚需要的手续: (一)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二)签订离婚协议书; (三)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夫妻和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让夫妻两个人要和平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的话,那么第1个就是夫妻两个人的个人财产在原则上,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如果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根据约定来进行分割。 (二)夫妻两个结婚之后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从原则上来看是应该两个人平均分吧,如果两个人对财产的分割之前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两个人的约定来进行分割。 (三)在两个人离婚的时候,所有的共同财产都是由两个人来进行商量处理的,如果商量不成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法院也就是我们说的诉讼离婚这个时候法院就会根据两个人的财产情况对子女以及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来看进行判决。 三、协议离婚的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 结语 和平离婚是夫妻自愿离婚的一种方式,需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并签订离婚协议书。随后,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次亲自申请发放离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财产分割原则上包括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原则上不进行分割,而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割或按双方约定进行分割。协议离婚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和个人近期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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