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上有金融帐户吗 |
释义 | 1,原医保“统账结合”设计是账户封闭运行的 按照之前的制度设计,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是“统账结合”制度设计,医保个人账户是封闭运行的,只能用于看病买药。 (北京例外,是因为北京医院管理体系复杂以及信息系统等历史原因一直没封闭运行,都是可以持医保存折直接取现。除此之外全国大部分地区是严格封闭运行的。) 2,人社部门在推动医保卡“金融账户”功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明显扩张了社保卡职能,计划中明确社保卡将加载支付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 “金融账户”功能是个庞大的计划,已经远远不限于社保业务功能了,简单理解是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服务。 事实上,人社部门这个雄心勃勃的计划真的是很有想象力。由于社保业务的特性,社保卡实际上也包含身份认证的功能,如有金融功能如虎添翼,再加上全民社保这其他部门无可匹敌的覆盖优势。发展到最后,社保卡会成为终极市民卡,把医保卡养老金卡身份证银行卡等等功能都融合进去。 3,要推动金融功能就需要一些配套措施 既然这些计划这么雄伟,当然要推动他的发展。不过目前社保卡功能主要是医保,“金融账户”功能必须到银行柜台激活才能提现、转账、消费。于是会有配套政策来推动。 例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6]17号),明确提出: “五、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十七)提升个人账户使用效能。自2016年10月起,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参保人员当月个人账户记账金额的70%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由参保人员自行用于补偿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 (十八)提高个人账户大病保障能力。参保人员因患重病住院治疗,年度内累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的,其个人账户当年及历年余额,经本人申请可一次性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事实上,津政发[2016]17号文对原来制度设计的封闭运行机制进行了优化,允许医保个人账户月度70%额度划入金融账户,以及适度放开大病等特殊情况下的提现。 这些措施一方面有利于参保人的灵活使用,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推动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普及的作用。 4,提高医保个人账户利用效率也是原因 2016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9765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93亿元),个人账户积累5200亿元。 几千亿的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加上封闭运行伴随的一些“违规套现”等现象,大家开始反思要不要让这么大规模的资金“沉睡”。 一些专家建议通过改革来提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医保基金控费机制设计。 天津这种部分放开个人账户取现、优化医保个人账户管理也是一种尝试。 OK,为避免泛化或误解,特别说一句,以上仅是学术探讨,不代表政策评价。我是51社保创始人余清泉,欢迎探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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