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作为一种互助共济的保险形式,其保障范围主要涉及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相互保所涉及的赔偿标准和保险责任需要参照相关的保险合同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相互保险组织应当按照成员的要求,开展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互助共济活动。 2.《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相互保险组织的成员应当按照约定向组织交纳相应保费,组织应当及时向成员支付保险金。 3.《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以保险人接受保险费为对价,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 综合分析:相互保虽然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其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受到保险合同的限制。因此,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细则,了解各类保险责任、免赔额、赔偿限额等内容,以便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的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