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3、票据种类不同:本票指银行本票;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4、付款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七十三条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第七十四条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第七十五条 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