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入境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我省入境、目的地是我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后,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3天。在我省入境、目的地是外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后,由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离鄂专用通道。在外省入境、目的地是我省的人员,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第一入鄂关口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的,来(返)鄂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7天的,来(返)鄂后补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入鄂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行,国内风险地区来返鄂人员需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主动报备,并落实戴口罩、健康码扫码、查验行程码、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