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拘留所3天好过吗
释义
    法律分析: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留所三天肯定是不好过的,限制自由并且有很多管理规定。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哄闹、打架斗殴的;殴打、欺侮他人的;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应当根据不同情节依法分别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一)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体罚、虐待、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自残、吞食异物以及隐藏违禁品的;
    (五)传授违法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六)袭击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七)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对被拘留人的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并记录在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