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其他与自留地相关法律有什么 |
释义 | 其他与自留地相关法律是: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使用权后,有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自留地的义务,不能擅自改其用途,也不能将其抵押。 一、农村的耕地属于谁的所有? 农村的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的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承包后的四荒土地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吗 承包后的四荒土地并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为荒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私人地皮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私人地皮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买卖。因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集体所有,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只能转让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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