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到了,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超过两个月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双方需共同到场申请。如一方不愿离婚,可在30日内撤回申请。如双方同意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民政机关办理手续。如对方不同意离婚,可起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只有法官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离婚。建议委托律师搜集证据,最大限度维护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双方申请离婚之日,满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满30日后的30天内双方到场申请,去申请离婚会有离婚回执,离婚回执上有相关要求的内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双方需要同时到民政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0天冷静期结束后需共同去办理手续才可以;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有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才会判决离婚。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最大限度的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语 离婚冷静期超过两个月即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满30天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如一方不愿离婚,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撤回申请。双方需共同到场申请离婚,并在30天冷静期结束后办理离婚手续。如对方不同意离婚,可起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建议委托律师搜集证据,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和1077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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