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过程中,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居间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处理方法。治安调解属于调解的范畴,在本质上是一种居间行为。调解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反悔,可以不履行调解协议,同时并不因不履行该协议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当事人如果对调解协议有异议,只能采取民事救济的方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