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形式有四种: 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相应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项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3、成本报酬合同,成本报酬合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项目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报酬的合同类型; 4、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两个以上承包商对筹备人员负责,完成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