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档立卡和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级别高。 建档立卡户:就是已经完成了审批,把贫困户程度记录在案,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家庭。 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法律依据:《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判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低保户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