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有房贷的房产,婚后想夫妻共有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还完款,取得房产证,或者做一个夫妻协议也可以。借款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加名字等手续。办理加名前需要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变更。还有一种就是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给一方,没过户也有法律效力。同样,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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