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具有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