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管什么 |
释义 |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管理事项如下: 1、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2、掌握、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3、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4、搞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指导基层公安 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派出所开展驻村联户、社区警务、等级评定、创建优秀责任区、创安等活动; 7、指导辖区公安户籍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户政管理的案件,负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及租赁房屋管理等; 8、负责辖区门牌管理、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口变更迁移,负责户口档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 9、认真组织了解、调查、审核、审批各类户口,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询以及人口统计,负责辖区征兵政审工作; 10、指导基层派出所业务,督促贯彻实施上级和领导下达的任务,收集信息,解决、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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