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变更的流程: 1、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2、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对此一般要出具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 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有: 1、按照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变更合同; 2、通常投保人根据主客观情况的变化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变更申请,经保险人审查同意就可以变更合同; 3、保险人同意变更保险合同后,保险人可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这种形式表现出合同变更,另外投保人和保险人也可订立变更协议。大家一定要记得保存好批单或变更协议,这是保险合同变更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 保险合同的变更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的,可以采取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的批准或者附贴批单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书面协议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