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章注销在什么地方办 |
释义 | 一、公章注销在什么地方办 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注销印章所需资料: (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二)刻章登记卡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指定委托书; (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企业注销时, 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公司注销完公章不需要注销,但是会被收缴。这也是为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章做出其他违法违规的事情。 三、公司注销公章怎么销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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