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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书记员知道法官的判决结果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是知道的。在宣判前基本上已经定好了怎么判,书记员也知道。具体判决部分还是需要法官自己写,像当事人身份信息、案由等可以由书记员写,不过法官要仔细核对检查,避免出现问题。法院的判决书,一般主审法官来起草,然后庭长检查,之后再盖章,来完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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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