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开除职业年金就没了吗 |
释义 | 被开除职业年金还有的。 开除公职后,职业年金分以下情形处理: 1、到新用人单位就业,新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原有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转移; 2、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或者劳动者灵活就业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职业年金领取方法如下: 1、按月领取: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2、一次性支付:出国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余额继承: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的功能如下: 1、补充养老。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职业年金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从这个基本功能,还可以引申出职业年金具有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作用。所以,职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对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缓解财政压力; 2、福利激励。职业年金的实质是将职工现期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如果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给予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励,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稳定单位劳动力队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吸引和留住一些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 3、合理避税。从企业年金的发展历史看,世界各国都给予企业年金一定的税收优惠。虽然在中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年金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对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政策导向的预期来看,未来政府对实施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受益均给予税收优惠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4、资源配置。职业年金资产一般会以基金方式进入金融资本市场,通过从分散的个体提供汇聚基金,实现跨越时间、空间和产业提供经济资源转移。提供这种转移,个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资源分布最优化,同时,资源也可以被最优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业年金基金是许多国家长期资本的一个主要来源,基金的投资相对自由,能够产生更高的收益,优化资金的配置,职业年金计划形成的基金也同样具备这一功能。 综上所述,被辞退后依然存在。员工在离职前缴纳的年金并不会消失,而是会继续保管在个人账户。 并且员工之后如果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也有企业年金的话,那员工就可以去办理企业年金转移手续,把企业年金转入到新单位,然后再和新单位一起缴纳企业年金。 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等到退休后也可以取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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