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地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石家庄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本人工资,医疗补助金由保险基金支付,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新发生工伤按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津贴待遇。 法律分析 石家庄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赔偿金额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拓展延伸 石家庄地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 石家庄地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是指针对石家庄地区发生的十级工伤案件,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所变动或调整的情况。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石家庄地区对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伤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体的调整内容可能包括赔偿金额、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伤残补偿金等方面的变化。为了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石家庄地区相关部门还加强了对工伤赔偿的监督和管理。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石家庄地区将持续关注和完善相关政策,以更好地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石家庄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旨在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公平性和合理性。调整内容可能包括赔偿金额、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变化。为确保工人权益得到保障,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督和管理。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是一个动态过程,石家庄地区将持续关注和完善相关政策,以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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