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起止时间怎么写 |
释义 | 应具体写明合同成立和终结的年月日即可。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依照其办理,未办理审批手续,影响合同生效,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效率,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该项业务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同意使用前款的规定。 一、施工合同重要条款有哪些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二、合同的施工时间怎么写 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所以施工合同要写施工的期限,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1)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3)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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