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华侨及外籍人在华遗产继承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华侨及外籍人在华遗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 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一、结婚后获得房屋继承权怎么办理房屋的继承手续 (一)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继承父母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有多个子女,子女之间享有平等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在被继承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照顾义务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适当多分。 对被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照顾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适当少分。如果父母一方健在,需要将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共同财产中析出,只能继承分割去世一方的遗产。 继承人之间就父母留下的遗产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相互配合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手续;继承人之间就继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继承分割父母的遗产。法院判决后,继承人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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