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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应当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成立业主委员会。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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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