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022年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为有偿的。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是: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的有哪些行政机关具有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行政赔偿诉讼特征有哪些 行政赔偿诉讼是特殊的诉讼形式。有以下特点: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 (2)从诉讼当事人看,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 (3)从审理形式看,赔偿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赔偿可以适用调解。 (4)从证据规则看,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参照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举证。行政赔偿诉讼原则上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可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可诉行政行为有哪些的特征? 可诉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实际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行为; 2.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也包括受上述职权支配的其他行为; 3.可诉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和事项而为的行为,也包括对象和事项中只有一项特定的行为; 4.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外部行为,也包括虽非外部行为但直接产生外部效力的行为; 5.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单方行为,也包括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根据《行诉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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