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章程 |
释义 |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公民应当依法依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一、新户口本怎么区分农业 现在的户口都为居民户口,没有农业与非农业的区别。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 二、国家统一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可不可以不填写户口本 常住人口登记表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永久)。居民户口簿由公民个人保存(可注销)。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其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主要登记内容一致,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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