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责任承担与划分研究 |
释义 | 工地工伤责任划分及处理流程:区分过失和故意行为导致的工伤责任,劳动者享受保险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标准;根据法规,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农民工,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发生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工地工伤责任划分,关键是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还是故意行为所致。若伤亡事故是过失行为所致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的,享受保险待遇。但若是故意行为所致,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 二、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首先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求助劳动部门司法所,帮忙解决。当农民工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时,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工地发生工伤责任划分关键在于区分过失和故意行为。若是过失行为导致的伤亡事故,劳动者无需承担责任,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若是故意行为导致的,劳动者需自行承担责任。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包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确定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意外伤害等情形。若需求帮助,请向劳动部门司法所求助,他们可以协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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