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
释义 |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辖区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各1张)。 2、本辖区失业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档案(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需要:招工手续、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需要: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各1张及第二代身份证各2张)。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需要此手册)。 3、居住在本辖区的外地人员初次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②居住证及复印件各2张; 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④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固定收入证明及复印件1张。 二、城镇医疗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员及缴费标准: (1)少年儿童、学生每人每年缴费合计40元。 (2)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80元。 2、参保人员所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2)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份。 (3)新生儿落户后即可办理。 3、待遇享受 (1)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计入个人账户20元,可结转使用。 (2)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2.5万元。 (3)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60%。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最高统筹支付限额2.5万元(在2.5万元以上至22万元)由**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尼勒克县支公司给予报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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