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算,1、停产报告实行预报制,申请停产的企业应在实施停产前将书面停产报告上报辖区所(分局)。2、已报停的生产设备,在报停期间若未经审批自行恢复生产,生产设备视为未停产。3、报停原因及相关事项栏填写报停原因及报停规模、报停时段,生产设备已实行量化管理的,还应注明具体生产设备的型号、规模。4、停产报告一式三份,各所(分局)应在收到停产报告之日起七日内将停产报告(一份,上签收到日期)上报市备查;停产期满后,各所(分局)在其他两份上签署检查结果并报区局审核,xxx乡镇办事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