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威海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怎么办理 1.参保对象提交材料; 2.前台受理申报材料; 3.办结业务。 二、威海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三、威海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或能证明补缴的材料原件 2、职工增加人员情况表原件 3、职工减少情况报告表 四、威海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法律援助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