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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厂里交的社保可以提取吗?
释义
    公司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公司交的社保不可以取出来。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公司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社保可以提取出来,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5、 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一、社保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对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二、社保的功能如下: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缴纳的社保是不可以取钱的,员工上班期间单位会为其缴纳社保,员工持社保卡可以享受医保等待遇,社保卡中个人账户的钱不可以提取,除非员工死亡,这样社保个人账户的钱由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下才能提取。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自己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社保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取出来。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如果有重复缴纳、退休时未交够15年、未到退休年龄去世情形的,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取出来。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社保个人缴费可以取出来吗,社保个人交费可以取出来吗
    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5、 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金可以取出来吗
    一、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养老金:1、缴费本人死亡;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3、缴费本人移民。二、医疗保险提取条件:1、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的;2、参保人公职调动的;3、非广州户籍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并已办理养老、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的;4、参保人员死亡的;提取流程: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且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申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市办理。三、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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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