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劳务合同还有应届生身份吗 |
释义 | 签了劳务合同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应届毕业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在一些企业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分两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2年或三年择业期年限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签了劳务合同还是应届生吗? 1、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2、实际公务员招聘中,存在两年内没交社保,就属于应届生的情况,因此,具体看单位招聘要求。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上述学校中,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纳入征集范围。其中,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应届生身份签了劳动合同就会消失吗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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