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拖欠债务的处理程序是 |
释义 | 债务人拖欠债务的处理程序是: 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2.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一、被执行人没钱交执行费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没钱,交执行费的处理办法如下: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赡养费用怎么强制执行? 赡养费用的强制执行方式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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