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
释义 |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质押股权,则股权质押一般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质权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股权在质押后,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能擅自进行转让。 一、债权可以质押吗 债权可以质押。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质押。我国民法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哪些效力 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具体如下: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国外对于谁行使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有不同的立法; 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许多股权中,包括新股优先认购权,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权,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享有的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因此,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 3、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清偿债权后仍剩余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的义务主要是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三、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主要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股权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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