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间人是指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的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中介就属于居间人。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