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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稳人员是哪个部门确定的
释义
法律分析:“涉稳人员”是指涉嫌危及社会安全,危害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员。是由公安部门设立的。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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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6/5 12:41:18